文章搜索: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> 象棋文章 >> 赛事规程 >> 浏览正文

2007年安徽省青少年棋类锦标赛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

时间:2007/7/18 16:41:00

2007年安徽省青少年棋类锦标赛竞赛规程

一、  竞赛日期和地点:
时间:2007年8月25~28日
地点:合肥市
二、  参加单位:
各市体育局、省棋校少年队、合肥市四十五中学、合肥市五十中学及
有关棋类传统学校。
三、  竞赛项目:
围    棋:男子团体,男子甲、乙、丙、丁组个人
          女子团体,女子甲、乙、丙、丁组个人
象    棋:男子团体,男子甲、乙、丙、丁组个人
          女子团体,女子甲、乙、丙、丁组个人
国际象棋:男子团体,男子甲、乙、丙、丁组个人
          女子团体,女子甲、乙、丙、丁组个人
三项棋均设有高中组(个人赛,不计团体)。
四、  运动员资格
1、高中组必须是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并且是在校高中生,
甲组运动员必须是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,乙组运动员必须是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,丙组运动员必须是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,丁组运动员必须是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2、所有参赛选手必须2007年在省棋院注册登记,持有安徽省体育局
统一的《安徽省青少年儿童竞赛运动员注册证》,方能参赛。
3、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是思想进步、学习努力、遵守纪律,并经县以上
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。
五、  参加办法
(一)根据2006年各市实际参赛情况,运动员名额分配如下:
围棋:合肥、马鞍山、淮南、铜陵、安庆每单位男、女各1名。芜湖、
黄山每单位男子1名。
象棋:合肥、蚌埠、六安、黄山每单位男、女各1名。淮南、巢
湖每单位男子1名。
国际象棋:合肥、蚌埠、安庆、芜湖、淮南每单位各1名。
另外每队三项棋总人数超过24名运动员再奖励3名分配名额,每项目
1名。
省业余棋校、合肥45中、合肥50中每项棋各1人。
棋类运动开展好的合肥市奖励3名名额,蚌埠、安庆、淮南各奖励2名名额。
(二)各单位必须在参赛运动员中注明参加团体赛成员,甲、
乙、丙、丁组各1人。
(三)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,每项棋可各报教练员1名。
六、  竞赛办法:
(一)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棋类竞赛规则。
(二)根据各项目、各组别实际参加人数确定比赛办法。
七、  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个人名次:男、女各项棋分别录取前8名,给予奖励。
(二)团体名次:各项棋分别录取男子团体、女子团体前8名。
团体:录取办法按照各单位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(甲、乙、丙、丁组各1人)在个人赛中的名次排序相加之和计算,少者列前;如总分相等,以获得第1名多者列前,第1名相同,获第2名多者列前,依此类推。不足四人者,不计算团体成绩。
(三)棋类传统学校名次单列。
(四)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,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八、  报名和报到
(一)报名:
1、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,加盖市体育局和县级以上医院
公章于7月30日前(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)寄安徽省棋院竞赛部(地址:合肥市芜湖路97号,邮编:230001),逾期不报。
2、报名表填写要字迹工整,格式清楚,报名表中须注明参加团
体赛的运动员名单。
(二)报到:
1、各代表队于8月23、24日报到、裁判员8月23日报到。提前报
到费用自理。
2、运动员报到时必须向大会交验注册证否则不得参赛。
九、  经费
(一)   各队一切经费自理。
(二)   各队在分配名额内人员,大会统一补助每人每天伙食费15元。
(三)   分配名额外的参赛人员每人交纳竞赛管理费100元。
(四)   各单位报到时须交纳500元赛风赛纪保证金。比赛结束后如无
违纪行为一律退还。
十、  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(一)裁判员由省棋院选派,不足部分由赛区补充。
(二)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
执行。
十一、  其它
比赛结束后两周内,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两份及秩序册、成绩
册各10份(A4幅画)一并报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。
十二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安徽省棋院。
十三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2007年安徽省青少年棋类锦标赛补充通知

各市体育局:
  2007年安徽省青少年棋类锦标赛定于2007年8月25日至29日在合肥市望江宾馆举行,现将补充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根据2006年各市实际参赛情况,运动员名额分配按已发《2007年安徽省青少年棋类锦标赛竞赛规程》执行。
  二、考虑到部分参赛选手未能及时注册,经请示同意,凡未注册的棋手报名参赛时,必须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(或户口复印件),补办注册手续。
  三、食宿标准:
  1、各队费用自理。
  2、食宿标准(各类均含40元/人/天的自助餐费用)
  A类:120元/人/天(三星标准间)
  B类:100元/人/天
  C类: 90元/人/天
  3、家长可通过大会统一办理食宿手续。
  4、分配名额以外的参赛人员:须另外交纳竞赛管理费100元。 
  5、在编运动员食宿费用报到时如数交纳,比赛结束前一天将补发
15元/人/天的伙食补助。
  6、本次比赛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,运动员需服从大会安排,否则
不得参赛。
  四、裁判长、裁判员于2007年8月23日至望江宾馆报到(地址:合肥市金寨路1号,从火车站乘111路公交车至南七站下即可,从各汽车中转站乘出租车约10~15元左右。望江宾馆联系人:余国友,电话:0551-3695490;安徽省棋院联系人:姜志强,电话:0551-2885054)。
  五、各队于2006年8月24日至望江宾馆报到(地址同上)。
  六、2006年8月24日晚7:30分召开裁判长、领队、教练员联席会议,地点另行通知。
  七、各队报到时必须交纳500元赛风赛纪保证金,比赛结束后,无违纪行为,一律退还。
  八、今年试行增加了棋类传统学校(小学)参加比赛,其参加办法:
  1、各传统学校(小学)参加丙组、丁组所获得的团体、个人名次单独录取(参加甲组、乙组所获得的个人名次不单独录取)。
  2、各传统学校在报名时必须确认参加男、女团体的名单,其中丙组男、女各2人,丁组男、女各2人(4人组成团体,不足4人不计团体成绩)。
  3、各组参加人数不限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○○七年七月十六日

 编辑:免费教学 手机版
  • Powered by laoy8! V3.0sp1